发布时间:2006-08-23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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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盐府办〔2005〕5号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盐田区关于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市政排水管理,促进城市排水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净畅宁”、“梳理行动”和“违法建筑清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深府办〔200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区经营单位违章排水行为为整治重点,以2004年我区排水管网普查结果为主要依据,通过开展百日排水治污专项执法,纠正经营单位的违章排水行为,广泛宣传排水法规,推动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在改善水环境、消除各类污染隐患的同时,创建规范的排水管理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重点查处经营单位擅自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擅自连接市政排水管道或穿凿、挪动、堵塞排水设施,擅自将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或将雨水管道接入污水管道,擅自将未经隔油池处理的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等行为。
(一)对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发廊、洗浴场所、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菜市场、建筑工地等的违章排水行为进行检查,要求违章排水户限期整改,对未能按期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违章排水的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由相关部门予以查封。
(三)对造成污染的临时乱摆卖的菜市场、违章乱搭建予以清除。
(四)对违章排水的违法建筑工地予以停电、停水,并由相关部门按查处违法建筑的有关政策处理。
(五)对违章养殖场予以清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排水治污专项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违章排水治污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宏彬(副区长)
副组长:周 敏(区城管办<环保局、执法局>局长、主任)
高伯慰(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成 员:由区城管办(环保局、执法局)、农林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盐田工商分局、市水务集团盐田分公司、盐田港集团公司地政监察室、沙头角保税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汉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行动的统一指挥和人员调配以及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反馈总结,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城管科(联系人:钟日星,25228414,传真:25228900)。
专项执法行动采取辖区管理责任制,同时从相关职能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开展整治工作。其中,区城管办(环保局、行政执法局)4人、农林水务局4人、各街道办事处各1人、盐田工商分局2人、盐田港集团公司地政监察室2人、沙头角保税区服务中心2人、市水务集团盐田分公司6人。各单位务必于
四、职责分工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水务局、市排水管理处的联系和沟通,负责此次行动的具体协调、组织、宣传工作,并组织联合执法小组人员参加执法检查,确认违章排水行为。
(二)区专项执法检查组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对违章排水的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发廊、洗浴场所、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菜市场、建筑工地等的检查、登记、造册,以市水务局名义发放违章排水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以市水务局名义发放违章排水处罚通知书。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违章排水的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发廊、洗浴场所、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情况后报区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开展联合行动,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造成污染的临时乱摆卖的菜市场、违章乱搭建,由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清除。
(五)对违法排水的违法建筑工地由供电部门负责停止供电,供水公司负责停止供水,区行政执法局地政监察中队负责拆除违法建筑。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
区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动员,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分解职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排水管理处联系,领取宣传资料、普查资料、违章排水的执法文书和统一的违法排水执法检查证,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前期宣传准备工作。
(二)执法阶段(
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违章排水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违章排水的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进行查处,对造成污染的临时乱摆卖的菜市场、违章乱搭建进行清除,对违法排水的违法建筑工地停水、停电,并予拆除。
(三)整改阶段(
督促各违章排水户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予以验收、核查,达到管理规定标准的,由相关单位办理排水许可证;对超过
(四)验收阶段(
与市有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行动快、整改彻底、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行动不力、任务未能及时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上予以保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有关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排水许可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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